论盗窃罪中的公开“窃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盗窃罪中的公开“窃取”

引用
关于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秘密窃取说”和“平和手段说”之分.通说主张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仅限于秘密窃取,否认公开窃取的存在.但传统“秘密窃取说”理论上存在着自相矛盾之处,一些新形式案件用通说难以解决.而“平和窃取说”与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环境不相兼容,也难以指导司法实践.在坚持“秘密窃取说”的基础上,“秘密窃取”应为盗窃罪的主观超过要素,采用推定的手段采确定“秘密窃取”.

秘密窃取说、平和手段说、盗窃罪、刑法理论

D414(工人运动与组织)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9-1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黑龙江社会科学

1007-4937

23-1407/C

201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