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8.04.043
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力向私人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相当数量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掌握在行政机关,成为政府信息的组成部分.在构建"阳光政府"的过程中,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坚持国家及公共利益原则、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价值平衡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同时,应完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和相关制度,以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政府信息公开、公民隐私权、立法完善
D922.1(中国法律)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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