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7.04.054
不动产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机制——德国法视角
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保护是物权法的一个基本任务.在德国法中,保护交易安全有两个基本制度,一个是无因性原则,另一个是善意取得制度.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是德国民法中的两项不同的制度,它们对交易第三人所提供的保护程度不同.善意取得制度将所有权的取得系于第三人的善意,而无因性原则强调所有权转移的正确性,与第三人是否善意无关.
不动产、交易安全、物权法、法律保护、德国法
DF521(民法)
2007-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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