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7.03.026
试析林权改制
林权改制是继农村联产承包制后,在森林体制问题上的创新,它调动了广大林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及自觉性,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黑龙江省伊春市桃山区的林权改制充分说明,只有全面做好集体林权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还山、还林、还利于民的政策,林业才能真正得到可持续发展.
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林权改制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