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6.02.043
垄断损害赔偿立法比较与研究
通过对世界各国和地区反垄断法损害赔偿制度立法例的比较研究可知,三倍损害赔偿除具有补偿功能外,其独特的威慑功能,非常有利于解决司法资源、司法能力的有限性与反垄断案件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并提高发现、查处、审理和抑制垄断行为的效率.因此,我国现阶段反垄断法立法,仍以三倍损害赔偿制度为较理想的选择.
反垄断法、损害赔偿、三倍损害赔偿、立法例
D922.294(中国法律)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