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5.04.042
论《环境保护法》中制度条款的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指导思想的变化,现行<环境保护法>立法过于原则化,与现行单项环境法律、法规相冲突等问题突显出来.应从体现"大环境"观念、关注环境公平、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三个方面对<环境保护法>的制度条款进行相应的立法修改,使之更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环境保护法>、环保制度、立法
D922.68(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02JAZJD820006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