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4.04.038
论无效行政行为及相关问题
无效行政行为是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政主体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无效行政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废止及行政行为的不成立具有本质区别.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深入研究和探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有助于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体系.
无效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
D922.11(中国法律)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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