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937.2004.01.037
霍布斯刑法思想评介
霍布斯是资产阶级著名的思想家,他的刑法思想十分丰富.他认为,犯罪的概念为以言行犯法律之所禁或不为法律之命令;一切犯罪源于无知、谬误和激情;罪与非罪应以法律为依据;刑罚可分为人罚和神罚,人罚包括体刑、财产刑、名誉刑、监禁、放逐等;刑罚权的依据在于人民的放弃而非授予.
霍布斯、犯罪、刑罚
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