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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4937.2001.06.003

我国乡村社会中政府行为的限度

引用
村社民主制度及其运作机制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限定界面,它构成政府行为的边界,对政府的行为起着限定性作用.这种限定要求政府在乡村延伸其行为时,必须注意行为目的、内容和方式的合理性.

乡村、政府行为、限度

D62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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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社会科学

1007-4937

23-1407/C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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