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离婚与再嫁中的契丹女性
契丹在10世纪初建立了强大的辽政权,对当时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游牧和农耕两种文明的碰撞下,契丹社会习俗中既留有本民族的特色,也蕴涵着中原农耕文明的文化内涵.婚姻关系作为契丹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维系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契丹人的离婚与再嫁作为其婚姻关系的一种反映,对契丹女性的身心都产生了较大冲击.契丹人的婚姻中无论是因感情不和的离婚与再嫁、夫获罪强制的离婚与再嫁,还是皇帝强纳的离婚与再嫁,在展现契丹女性有一定"主动权"的同时,并没有使女性真正脱离古代社会传统礼制下"男尊女卑"的束缚,尤其是契丹传统再嫁娶特殊婚俗的流行,以及中原礼制文化影响的加深,使契丹女性的社会地位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契丹、女性、婚姻、社会地位
K246.1
2021-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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