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922.2012.03.007
关于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中国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于2008年初正式启动,2009年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大部制成为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导向和总方向.实行大部门制,就是在行政机构设置中,把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的相同或者类似的职能归并为一个部门履行,减少部门职责交叉事项和多头管理,变部门之间协调为部门之内协调.这既可以精简机构,又可以减少部门间的协调困难,提升政府的公共行政效能和水平.此次机构改革后,黑龙江省市(地)及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设置出现了新情况.
民族宗教、机构设置、问题、对策建议
D63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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