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922.2012.01.003
论国家权力与少数民族的自我发展
当现代社会把“平等”作为自己的目标追求及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时,就应看到“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1].这充分展示了实现各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平等发展权力在国家目标设置中的重要地位.忽视这一问题,不仅会导致国家经济发展目标设置的失误,而且会导致对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的质疑.特别是社会转型期,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转型期、国家权力、少数民族
D63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新疆师范大学"中亚与中国西北边疆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点资助项目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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