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民族"观念的现代转换——社会不和谐因素消除途径初探兼与陈克进、李亦园商榷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922.2006.05.004

论"主体民族"观念的现代转换——社会不和谐因素消除途径初探兼与陈克进、李亦园商榷

引用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出发点、立足点与重要途径之一.而"主体民族"的提法仅从非哲学意义上把主体理解为居于主导地位或起主导作用的角色,未从哲学主体的角度去理解和区别国家或地区"主体民族"的合适提法,混淆了各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的概念,易造成误解与纷争.田野调查表明,"主体民族"观不能表达强势民族对弱势民族的平等态度,属于轻视他们的语言文字和行为,加剧了弱势民族干群的自卑情绪、"等靠要"观念与民族隔阂.民族地区的现代化,首要的是人的观念和行为的现代化.本文提出了转变"主体民族"观念的建议及其现实需求、事实依据与理论分析.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主体民族观念、民族关系建设、和谐社会

D6(中国政治)

200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6-3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黑龙江民族丛刊

1004-4922

23-1021/C

200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