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922.2006.05.003
论大规模开发阶段的西部大开发立法
根据战略部署和安排,2006年起我国的西部大开发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经济开发,法制先行,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开发落后地区的成功经验.西部开发已由政策指导上升为法律规制阶段,以专门立法促进、保障大规模开发势在必行.本文从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层面,探讨大规模开发阶段西部大开发立法的相关问题.
西部大开发、大规模开发阶段、立法
D6(中国政治)
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资助项目XBB04-D03
2006-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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