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922.2006.02.004
我国民族立法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我国已经形成完整的民族立法体制,其特点主要体现在民族立法在遵循国家统一立法原则的同时,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有权变通上级立法主体的立法内容.这既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又有利于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治权.但民族立法的质量低与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难以出台,阻碍民族法制建设发展.对此,笔者建议:明确并坚持民族立法的基本原则,早日出台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民族立法既要针对本民族的具体实际,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民族、立法体制、民族自治
DF350(行政法)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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