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922.2005.06.020
从博弈到认同--法人类学关于纠纷研究的旨趣、路径及其理论建构
纠纷不仅仅是对规则与秩序的破坏,而是一个互动的社会过程,各种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对纠纷的介入和干预使纠纷变得错综复杂,纠纷的解决依赖于各种力量之间的博弈.博弈有时会超出集团和地区的水平,关联到更大的社会历史过程和社会系统: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全球化;组织、制度、权力、意识形态,等等.不同的权力实体之间以及每个权利实体内部存在对立和差异,纠纷中呈现的是"不对称的权力关系".纠纷也是一种"遭遇"、一套意义系统,意义的生产与建构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认同有关,认同的变化不仅会改变或重建"不对称权力关系",还影响或决定着对权利的界定.这些观点是在法人类学对纠纷研究不断批评与反省的过程中被建构的.反过来,它也影响或决定了法人类学对纠纷研究的发展与变化.
纠纷、博弈、不对称权力关系、认同
C950(民族学)
200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