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3年8月23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专项资金.
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央财政、人民共和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组织化程度、专业技术协会、计划单列市、股份合作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合作社法、管理办法、财政资金、财政预算、自治区、直辖市
F83;F2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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