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019.2011.06.007
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下发通知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工作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1”185号),安排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工作。
国家粮食局、大豆收购、存储、部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民利益、国务院
TS227(食品工业)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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