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46.2013.01.030
浅谈预算单位公务卡
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也就是说,今年必须是按此规定执行之年.
2011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其中明确了16项必须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预算单位、公务卡
F812.2;F275;TP311.52
2013-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0-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