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52/j.cnki.issn1671-4679.2022.01.013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困境与突破路径分析
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大胆尝试和适时引入,深刻表明我国民法工作者对因草率式冲动型离婚给社会及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担忧和积极探索应对之策.总体上看,《民法典》第1077条仅对离婚冷静期做了原则性规定,或许出于法律制度渐进性完善的考虑,《民法典》并未对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规范、必要的配套措施予以细化明确.若要真正建立起理论基础扎实、制度镶嵌合理、价值评价成熟、社会效益最佳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应从冷静期内夫妻关系的法律效力认定、设置有弹性的冷静期限、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角度分析该条款的具体适用;引入第三方干预机制细化和完善该制度,设立"调查—咨询—调解"配套措施,发挥该制度应有之功效.
离婚冷静期、困境、夫妻关系法律效力、未成年子女权益、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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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2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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