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法的兴起及其对传统金融法调整对象的新发展
目前世界金融法制是金融服务法的时代。从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首创开始,经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更发达国家对其的发展,再到近年美国金融改革对其的继受,金融服务法经历了从兴起到繁荣的路程。金融服务法成为世界金融法制的趋势,对传统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有了什么样的发展?金融服务法与传统金融法有什么差异?本文试图对此给出一点思考和分析,以求引起学界的进一步探讨和争鸣。
金融服务法、传统金融法、调整对象、新发展
F833.13(金融、银行)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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