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754.2018.06.009
某部队医院医保患者跨省异地住院费结算管理与对策
2014年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这项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转化为当前人社部门紧迫的政治任务[1].2016年底北京市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对接;2017年2月北京市在人民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世纪坛医院4家试点医院上线跨省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2017年7月底北京市实现了全市676家有住院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面向全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
部队医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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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0(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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