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41/j.cnki.1001-5914.2018.08.016
2015年中山市饮用水源水中化学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
目的 了解中山市饮用水源水中化学污染物的含量,并评价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风险.方法 于2015年1-12月,每个季度对中山市分布在7个河道及8个中小型水库的24个市政水厂的水源水进行采样和检测,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水源水中5种致癌性化学物(砷、六价铬、镉、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和12种非致癌性化学物(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铁、氨氮、锰、铜、锌和挥发酚)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 中山市饮用水源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所引起的总健康风险为3.75×10-5/年,以六价铬和砷的致癌风险为主(致癌风险分别为2.69×10-5/年和1.05×10-5/年),占总健康风险的99.73%.致癌性化学物所引起的个人致癌风险由高至低分别为六价铬>砷>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致癌总风险为3.75× 10-5/年.非致癌性化学物所引起的个人非致癌风险由高至低分别为氟化物>硝酸盐>铁>铅>锰>氨氮>硒>汞>铜>锌>挥发酚>氰化物,非致癌总风险为22.69×10-10/年.结论 中山市饮用水源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个人健康风险水平均在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规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年)范围内,六价铬和砷是优先控制的化学污染物.
水源水、化学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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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3.1(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2015B1015
201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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