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41/j.cnki.1001-5914.2018.06.011
泸州城区大气苯并(a)芘污染特征及健康风险评价
目的 分析泸州市城区不同大气监测点的PM10中苯并(a)芘(BaP)污染特征及健康风险.方法 于2015年6月和12月分别监测A、B、C和D4个监测点的BaP浓度,并评价大气BaP的人群健康风险.结果 56个检测样品中,BaP浓度范围为0.96~8.4 ng/m3,96%的样品超过WHO规定的大气BaP标准(1 ng/m3),75%的样品超过GB/T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日均浓度限值(2.5 ng/m3),最高日均浓度超标2.36倍.泸州市城区BaP浓度除监测点C外,其他监测点的12月BaP日均浓度均高于6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泸州城区大气BaP污染致成人、儿童的终身致癌超额危险度和成人预期寿命损失均值分别为38.0×10-6、24.1×10-6和235.8 min.结论 泸州城区BaP人群终身致癌超额危险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BaP污染具有季节性和地区差异性,应根据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控制措施.
PM10、苯并(a)芘、污染特征、健康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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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2.2(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7ZB0484;西南医科大学校级课题2016-YDQN-045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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