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售肉类中重金属调查
为了解沧州市售肉类中重金属污染情况,于2010-2012年选择该市具有代表性的各大农贸市场、超市和专营店进行随机采样,采集猪肉、猪肾、猪肝、牛肉、羊肉、羊肾样品分别为240、90、36、60、60、14件,共计500件.依据GB/T 5009-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样品中铅、汞和镉的含量.实验室内质控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标准物质样品,加标回收率为85%~110%,检出限为铅<0.025 mg/kg,镉<0.002 5mg/kg,汞<0.000 5 mg/kg.依据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评价.
金属,重、肉、铅、镉、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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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5.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14-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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