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违法案件分析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由于易携带各种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当易导致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流行.2003年起,国务院、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相继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法》等文件,使得医疗废物的全程运行管理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了解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笔者对2011年太原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违法案件进行分析,为重点监管提供依据.
医疗废物、环境污染、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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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4.3(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12-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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