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调查
为了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水质检测能力,于2008年对全国1997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进行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平均检测能力为33项,仅有0.2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106项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90.8%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能力低于50项.其中,81.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常规指标检测能力集中在21~40项之间,9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低于21项,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的平均检测能力分别为27和5项.不同级别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存在显著性差异(X2CMH=69.288 2,P<0.01),检测能力由高到低依次为省级、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省级、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规指标、非常规指标和全项指标的平均检测能力分别为39、44、83项;36、28、64项;33、14、47项;27、3、30项.提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总体水平不高,相关部门仍需进一步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水质检测能力.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水质、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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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3.1(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卫生部全国疾控机构水质监测能力专项
2012-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7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