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14.2008.03.030
一起化妆品非卖品处理的思考
@@ 2006年11月22日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接到某消费者的举报,反映在成都市某购物广场购买了A公司生产的A牌防脱洗发液产品套装,内有两种产品:一为A牌防脱洗发液,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二为B牌润发膏(非卖品),其标签上有"养护新生细发,加快新发生长,令头发更加乌黑浓密"的字样,宣传了育发的功效,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但未取得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化妆品、投诉、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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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8
2008-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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