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14.2007.09.014
江西省城市居民室内装修环境健康危险度评价
目的 探讨江西省城市居民室内装修环境健康危险度评价.方法 于2005年3-10月,选择江西省11个市区不同室内装修年限(≥2个月)和装修档次的宾馆、办公场所、居住场所测定空气中甲醛、苯、二甲苯、γ辐射和氡,对室内空气吸入暴露途径健康危险度进行评价.结果 江西省城市室内环境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危险度平均达1.93×10-4/a,其中辐射(γ辐射、氡)为1.32×10-4/a,占68%;甲醛吸入为4.64×10-5/a,占24%;苯吸入为1.41×10-5a,占7%;二甲苯吸入为1.32×10-9/a,可忽略不计.结论 江西省各城市室内环境健康影响危险度均高于可接受水平(10-5/a),应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管理.
空气污染、室内、健康危险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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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2.2(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江西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9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