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14.2004.04.038
2003年国家抽检普通化妆品结果分析
@@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保证化妆品产品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3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49号)的要求,卫生部于2003年4至11月组织全国18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护肤、彩妆、发用、芳香4大类国产和进口普通化妆品的抽检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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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974.1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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