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14.2002.04.002
H江水源水与出厂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致突变性及其化学组分的比较
目的探讨H江水源水及其出厂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的致突变性与其化学组分的关系.方法应用大孔树脂吸附浓集水中有机物的技术,结合Ames致突变试验与色谱-质谱(GC/MS)联机分析方法,对H江武汉段水源水及其所制成的自来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的致突变性及其化学组分进行了检测与比较.结果在加与不加体外代谢活化系统(S9)的条件下,H江水源水及出厂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对TA98与TA100菌株均具明显地致突变性;GC/MS联机分析鉴定水源水及其出厂水非挥发性有机物中有邻苯二甲酸酯(酞酸酯)等26种化合物.出厂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的致突变性强度与有机化学物的种类均分别高于、多于水源水.结论水源水经水厂处理后可生成一些新的有机物,由此使得出厂水中非挥发性有机物的致突变性增强.
水、非挥发性有机物、致突变性、色谱-质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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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3.5(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96911-07-02-02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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