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14.2000.06.020
活水游泳池卫生监督管理探讨
@@近两年,中山市相继建成4个以水库水和山坑泉水为水源的泳场。由于所用的长流水源污染轻微,水质介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Ⅰ类且大部分时间属Ⅰ类,水感良好,深受泳客喜爱。此类泳场既无天然泳场的大水量冲涮或稀释,又难以象人工泳池那样进行池水的连续有效消毒,因而也带来一定的卫生问题。为保证泳客的健康,我们采取了相应的卫生监督管理措施。
增加水流量,改善水流状态。对有充裕水库水源可利用的两个泳场,我们要求经营者尽可能加大水流量,池水平均停流时间:300 m3以下儿童池≤40 min,1 000m3以下成人池≤2 h,1 000 m3以上不大于3 h。调整进出水管(口)的布置,采取溢流和底部排泄结合的排水方式尽可能使水流成平流状态,减少滞流区。实施此改善措施,细菌指标显著降低,假日人流高峰期间池水细菌总数由86 000个/L~无法计数、P50870 000个/mL降至650~4 600个/mL、P502 400个/mL,总大肠菌群由9 200个/L~>16 000个/L、P5o 16 000个/L降至190~7 100个/L、P502 300个/L,细菌学指标基本可控制在较安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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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6.4(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0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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