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3865.2006.11.012
环境犯罪的惩治与传统刑事归责原则的创新
由于环境犯罪侵害的特异性和主观认定上的困难,传统刑事归责原则在环境犯罪惩治中面临着困境.对此,西方各国刑法理论先后提出了相对严格责任、绝对严格责任、新新过失论等理论.基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和刑事责任的价值与功能,对环境犯罪应采取一种相对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通过诉讼程序上的举证责任的倒置来减轻犯罪指控的难度,直接根据污染事实推定被告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是有主观过错的,但同时允许被告反证自己主观没有过错.
环境犯罪、刑事归责原则、相对严格责任、绝对严格责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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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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