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的路径探索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为环境问题提供了软性治理方式,但磋商程序自身仍有证据获取难、监督缺失、强制执行依赖司法力量等不足.公证机构作为带有中立性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在磋商程序中能够调和公私主体的紧张关系,同时能够补强磋商程序在举据、监督、执行等环节的薄弱之处.
公证机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程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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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8;D922.68(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公证处委托项目"大数据背景下公证行业变革与发展研究"LZ202001
2021-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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