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污染府际协作治理的法经济学分析——以京津冀散乱污企业治理为例
由于环境这一公共物品所具有的外部效应,地方政府在协作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时往往会陷入自身"私益"与区域"公益"之间的矛盾,导致"集体行动困境"与"公地悲剧"的出现.为了化解这一矛盾,运用法经济学和运筹学的方法,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对该地区所存在的3种不同需求类型城市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利益博弈过程进行模型化分析.同时基于激励相容原理,通过对模型中不同需求的城市分别实施正向的经济激励或反向的政策约束,最终实现地方政府利益的平衡以及区域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并由此构建出一套用于解决当前京津冀散乱污企业治理问题的府际协作制度.
京津冀、府际协作、环境治理、激励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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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1(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可采性问题研究"17CFX038
2020-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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