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198/j.issn.1001-6929.2016.11.19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稻改旱工程多层次补偿标准
为探讨稻改旱工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从生态系统服务视角出发,基于外部性理论构建生态补偿标准的经济学模型,并以参与稻改旱工程的河北省赤城县为例,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稻改旱工程多层次的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标准经济学模型的构建主要运用经济学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供给与需求均衡条件的讨论,同时考虑生态补偿的公众参与,确定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最高标准和参考标准.结果表明: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应为上游农民减少的种植收入,最高标准应为下游居民获得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量,参考标准为当地居民的受偿意愿.稻改旱工程实施后,区域淡水供给服务和水质净化服务年增加量分别为2 194.35×104和0.38×104元,同时造成当地居民年种植收入损失845.95×104元,70%以上当地居民受偿意愿高于7 500元/hm2.多层次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结果显示,赤城县稻改旱工程补偿的最低标准为3 965.40元/hm2,最高标准为10 287.75元/hm2,工程实施的参考标准为9 760.50元/hm2.该研究结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稻改旱工程生态补偿机制,调控区域生态-经济间的流量关系,促进稻改旱工程上下游地区的协调发展.
生态系统服务、稻改旱工程、多层次生态补偿、赤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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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环境保护管理)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015QC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501087,41371096
2017-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709-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