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控制区政策下船舶辅机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研究
船舶运输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有害气体.为此我国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以期通过限制燃油含硫量控制船舶大气污染问题.本研究于2016年和2018年在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前后,连续对A船和B船2艘万吨级航海船进行登船实测,使用“碳平衡法”计算了船舶尾气中各类污染物基于燃油消耗量的排放因子.结果表明,A船、B船由使用含硫量为2.20%和2.10%的燃油转为使用含硫量为0.470%和0.003%的燃油后,SO2排放因子分别由44.00 g·kg-1和42.00 g·kg-1下降到9.40 g·kg-1和0.80 g·kg-1,PM2.5排放因子分别由2.44 g·kg-1和1.02 g·kg-1下降到0.870 g·kg-1和0.003 g·kg-1,TVOC排放因子则分别由0.061 g·kg-1和0.106 g·kg-1升高到0.292 g·kg-1和0.706 g·kg-1.对比使用不同含硫量燃油时船舶PM2.5的减排情况发现,现阶段以燃油含硫量≤0.5%为限值的排放控制区政策,以及即将推行的以燃油含硫量≤0.1%为限值的排放控制区政策都能有效地降低船舶颗粒物排放.在成分特征方面,转用含硫量更低的燃油后,A船、B船PM2.5中硫酸盐在水溶性离子中的占比分别由58.6%和44.3%下降到18.1%和7.9%;PM2.5中钒元素含量分别降低了82.5%和98.9%,镍元素含量分别降低了20.8%和98.5%;VOCs中烯烃占比分别提高了11.9%和19.3%,而芳香烃占比则分别下降了32.0%和4.5%.由于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以后,船舶排放的颗粒物中钒元素的含量大幅减少,钒元素将不再适合作为船舶大气污染示踪物.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排放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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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020-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943-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