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秸秆燃烧大气污染物及VOCs物种排放清单
基于广东省粮食产量的统计年鉴,建立了广东省2008~2016年秸秆燃烧污染物排放清单和2016年广东省秸秆燃烧VOCs物种清单,并对VOCs臭氧生成潜势进行评估.结果表明,2013~2016年广东省秸秆燃烧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2008~2012年有所降低.这主要是由于禁止秸秆露天燃烧政策的出台及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降低了秸秆燃烧比例.2016年各类大气污染物SO2、NOx、NH3、CH4、EC、OC、NMVOC、CO和PM2.5的排放量依次为2443.7、16187.9、6943.8、29174.4、3625.5、14830.7、65612.6、591613.9和49463.0 t.稻谷秸秆燃烧是最主要的秸秆燃烧污染物来源,占据了污染物总排放量的约68.55%.污染物贡献最大的5个市分别为湛江、 茂名、 梅州、 肇庆和韶关,约占总排放量的58.63%.2016年广东省秸秆燃烧VOCs物种排放清单中,排放量贡献前10的物种分别为:乙烯、 乙醛、 甲醛、 苯、 乙炔、 丙烯、 乙烷、 甲苯、 正丙烷和丙醛,占总VOCs量的67.91%.在VOCs物种清单的基础上估算了其臭氧生成潜势(OFP),OFP贡献前10 VOCs物种分别为:乙烯、 甲醛、 乙醛、 丙烯、1-丁烯、 丙醛、 甲苯、 丙烯醛、 异戊二烯和丁烯醛,占总OFP量的80.83%.
广东省、秸秆燃烧、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
39
X5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2017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粤环[2016]69号
2018-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995-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