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铬(Ⅵ)的生态毒性及其土壤环境基准
目前我国正在系统的开展水质基准研究,但是关于土壤环境基准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以保定市农田潮土为研究对象,进行重金属Cr(Ⅵ)对8种土壤植物(小麦、莴苣、黄瓜、玉米、白菜、大豆、韭菜、番茄)的发芽及根伸长和对1种土壤动物(蜗牛)的生长抑制的慢性生态毒理学试验,结合搜集的本土生物毒性数据,基于 log-normal 物种敏感性分布法(species sensitivity distribution,SSD),计算Cr(Ⅵ)的 HC5(对5%物种产生危害的浓度)值和土壤环境基准值.结果表明,Cr(Ⅵ)对小麦、莴苣、白菜、玉米、黄瓜、大豆、韭菜、番茄和土壤无脊椎动物蜗牛的生长影响的无观察效应浓度(NOEC)值分别为19.0、21.0、28.0、32.0、28.0、32.0、32.0、12.0和20.0 mg?kg -1.通过对相同试验条件下生物毒性数据的比较可知,番茄对Cr(Ⅵ)污染的敏感性最高,小麦和莴苣对Cr(Ⅵ)污染的敏感性相似,而玉米、黄瓜、白菜、大豆和韭菜对Cr(Ⅵ)污染的敏感性相似.基于 log-normal SSD 的保定市潮土中Cr(Ⅵ)的 HC5值为7.7(4.1﹤ CI ﹤11.3) mg?kg -1,Cr(Ⅵ)的土壤环境基准值范围为1.5~7.7 mg?kg -1.
土壤环境基准、铬(Ⅵ)、土壤植物、土壤动物、物种敏感性分布
X171.5(环境生物学)
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1467054
2014-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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