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2009.2004.05.002
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液管理的设想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从2005年起国家将对各类实验室污染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废液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环境监测实验室实际上也是一个典型的小型污染源,随着监测分析项目的不断扩展,实验室的废液种类在不断增加.各级环境监测站在重视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的同时,对实验室污染也应引起足够重视,为推行绿色实验室起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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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30(环境监测)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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