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524/j.issn.0254-6108.2016122802
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
为了解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根据2014年30个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采用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PA)推荐的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由毒性物质所致总健康风险在8.77× 10-10-7.42× 10-5 a-1之间,平均为1.07×10-5a-1,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10-5 a-1,但高于部分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10-6 a-1,总体属中等风险;总健康风险的大小顺序为地下水型>河流型>水库型,澧水>松澧洪道>资水>湘江>沅江>泪罗江>长江>华容河,下游>上游,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望城区,中部>东部>西部;毒性物质总健康风险主要来自化学致癌物As,因此,As应作为水环境健康风险决策管理的重点;优先选取水库和河流作为城市饮用水源是降低洞庭湖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健康风险的重要途径,加强上游城市污染治理和城市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对保障下游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具有关键性作用.
砷、化学致癌物、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价、洞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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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3;X82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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