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燃煤电厂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研究
为达到政府对新疆地区燃煤电厂提出的超低排放的要求,目前新疆各大发电集团都在对现役机组现有的环保设施进行优化改造.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执行的排放标准是不超过200 mg/m3(100 mg/m3新建),而超低排放的要求是不超过35 mg/m3,降幅达到了87.5%(65%),对于疆内电厂目前的脱硫设施存在较大的压力.以新疆地区燃煤电厂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全疆13家燃煤电厂脱硫系统的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重点介绍目前疆内几种主流的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的方式、原理,并提出改造以后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后续燃煤电厂脱硫系统的超低排放改造提供参考.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脱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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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1370551,41461045;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XBBS-2014-13
2018-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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