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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5/j.hjgc.201606019

空气净化器净化燃香源PM2.5的性能与效果评价

引用
“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现行空气净化器性能测试中以香烟烟雾作为颗粒物污染源的标准受到挑战;加之燃香源颗粒物净化手段少有讨论.故以室内燃香替代香烟作为PM2.5的污染源,在环境实验舱内通过对市售净化器性能指标CADR进行测试,证明燃香可产生持续且稳定的颗粒物,可以替代香烟作为颗粒物污染源.燃香全程净化效果试验表明:在一根燃香的过程中时,开启净化器可保持采样点全程优质的空气质量;使用两根燃香时,采样点高度差异可导致明显的浓度差异,建议使用中考虑净化器摆放高度.

空气净化器、燃香、PM2.5、CADR、采样点高度

34

X50;R1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项目Z121103002512035;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132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207007

2016-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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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942

11-209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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