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26/j.cnki.0253-9705.2022.18.005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派驻监察工作实践与思考
本文分析江苏省派驻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出江苏省派驻监察工作主要面临工作前瞻性不够、深入度不够、系统性不够、规范性不高、权威性不够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加强派驻监察工作需要增强派驻监察的针对性,针对重点问题开展重点监察;增强派驻监察的前瞻性,超前部署派驻监察;增强派驻监察的系统性,提高派驻监察工作深度;增强派驻监察的计划性,试行监察项目负责人制度;增强派驻监察的规范性,压实监察工作责任.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派驻监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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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7;G641;R197.32
202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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