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制度
高污染、高能耗的建筑发展模式向绿色建筑转型是碳中和目标与"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与要求.但是,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重设计、重施工,轻运行、轻维护的问题,相关制度存在义务履行主体不明与运行过度依赖政府的困境.究其原因,是由高成本与外部性的因素及多元价值抉择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因此,我国绿色建筑运行维护应构建共同治理制度,明确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运行维护义务的履行主体,其他利益相关方是运行维护义务的参与方,划定私权自治与公权干预的边界,完善激励措施,鼓励"硬约束+软激励"相结合,健全法律责任,加强法律监督,推动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碳中和、法律制度、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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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U472.9;X5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BFX136
202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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