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水回用法》内容探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水回用法》主要规定经处理的城市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需要遵守的各项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计划、许可证、再生水相关标准、相关主体的责任与监督等.该法具有因地制宜、规制的污染物广泛、对动物健康高度重视、强调提高公众认识和信息公开等优点,但也存在对净水设施经营者资格规定的不足.基于此,我国应当从明确再生水的概念、建立再生水利用的许可和风险管理计划、明确再生水经营者的资格及责任、提高公众认识与信息公开等方面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理制度,从进一步严格再生水水质标准、完善再生水水质监测节点布局和监测频率要求、强化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的安全使用和对特定动物的保护等方面完善我国再生水同用于农业灌溉的具体管理制度.
欧盟《水回用法》;风险管理计划;再生水
49
2021-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