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融合的问题与路径
环境侵害案件往往呈现出环境公私益相互交织的特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之间存在着分离救济、利益保障以及审理顺位的问题,无法对环境公私益进行整体有效维护.因此,需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解决:一是探索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审理模式,二是扩张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三是明确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审理顺位选择.为了协调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间的关系,平衡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笔者提出了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兼顾环境公益和私益.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私益诉讼、环境公益、环境私益
48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课题"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法治创新研究"18VSJ039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