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隐忧和完善路径 —从功能与定位的视角切入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既有全面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功能,又有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或者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监督的功能.但在实践中,两种功能定位却发生了冲突,并引发了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在诉前程序和制度衔接上的诸多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应适当简化检察建议的内容,构建客观性、个案性和技术性的判断标准,并由行政机关主动向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其次,应注重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衔接,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联动.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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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2017年招标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建议"2017A046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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