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管辖湿地的演进之述评及经验
美国联邦对湿地的管辖一直颇受争议.美国环保局(EPA)等机构于1989年发布的《识别和划定有联邦管辖权的湿地的联合手册》规定“湿地”必须满足3个技术上的指标:水文、水生植被和含水土壤.该手册中的湿地定义被认为是一种扩展的湿地观.2015年美国环保局和陆军工程兵团共同发布《清洁水规则:美国水域的定义》,明确规定了受管辖的和不受管辖的水域,以及被发现后应受管辖的水域的判别标准.不过,上述有关湿地的规定受司法判决的影响较大.本文在总结美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湿地的定义和范围认定应由生态环境部牵头进行,需避免出现过于宽泛的湿地定义,并明确湿地的除外情形.
湿地、湿地总量保护、水域、显著性联系检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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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P94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的基础理论研究”[2016] 13的阶段成果
2020-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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