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模式选择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何立法是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制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实践情况,比较分析了基本法统一规定模式、单行法分散规定模式、环境法典专章规定模式、民法典生态化模式、单独立法模式这五种立法模式的特点和利弊,最终结合我国立法传统和相关实际,认为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法”更符合当下环境法治实践的需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模式、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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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法律政策研究”13YJC820041;上海市浦江人才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14PJC005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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